礦井監控系統一般由傳感器、執行機構、分站、電源箱 ( 或電控箱) 、主站 ( 或傳輸接口) 、主機 ( 含顯示器) 、系統軟件、服務器、打印機、大屏幕、UPS- 電源、遠程終端、網絡接口電纜和接線盒等組成。
1) 傳感器將被測物理量轉換為電信號,并具有顯示和聲光報警功能 ( 有些傳感器沒有顯示或聲光報警功能) ;
2) 執行機構 ( 含聲光報警及顯示設備) 將控制信號轉換為被控物理量;
3) 分站接收來自傳感器的信號,并按預先約定的復用方式遠距離傳送給主站 ( 或傳輸接口) ,同時,接收來自主站 ( 或傳輸接口) 多路復用信號。分站還具有線性校正、超限判別、邏輯運算等簡單的數據處理能力、對傳感器輸入的信號和主站( 或傳輸接口) 傳輸來的信號進行處理,控制執行機構工作;
4) 電源箱將交流電網電源轉換為系統所需的本質安 全型直流電源,并具有維持電網停電后正常供電不小于 2h的蓄電池;
5) 傳輸接口接收分站遠距離發送的信號,并送至主機處理; 接收主機信號,并送相應分站(傳輸接口還具有控制分站的發送與接收、多路復用信號的調制與解調、系統自檢等功能;
6) 主機一般選用工控微型計算機或普通微型計算機、雙機或多機備份。主機主要用來接收監測信號、校正、報警判別、數據統計、磁盤存儲、顯示、聲光報警、人機對話、輸出控制、控制打印輸出、聯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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